詳情
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的安裝標準規范
Ⅱ 照明燈安裝
4.5.6 照明燈宜安裝在頂棚上。
4.5.7 當條件限制時,照明燈可安裝在走道側面墻上,并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安裝高度不應在距地面1m~2m之間;
2 在距地面1m以下側面墻上安裝時,應保證光線照射在燈具的水平線以下。
4.5.8 照明燈不應安裝在地面上。
▲ 收起條文說明
4.5.6~4.5.8 為了保證照明燈的光線能夠有效覆蓋疏散路徑及相關區域的地面,照明燈宜采用頂部安裝方式;受安裝條件的限制,燈具也可以安裝在疏散走道、通道兩側墻面或柱面上。由于距地面1m~2m的高度是人員的視線高度范圍,為了避免照明燈的光線直接照射到人眼產生眩光,影響人員對疏散路徑的識別,照明燈不能安裝在距地面1m~2m的高度范圍內。照明燈在墻面或柱面上安裝時,可采用高位或低位兩種安裝方式:采用高位安裝方式時,照明燈距地面的高度應大于2m;采用低位安裝方式時,照明燈距地面的高度應小于1m,且應確保照明燈的光線直接照射到地面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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